北京刑事專業律師:職務侵占罪的立案程序怎么走?職務侵占罪的立案程序主要分為三個階段,受案、審查和立案。 職務侵占罪是一種比較特殊的犯罪,其犯罪主體只能由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構成,要是其他人有相同行為的話則不會以該罪定罪處罰。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2015.11.1實施的新《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職務侵占罪;貪污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一條、第三百八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行為人利用自己在本單位所具有職務所產生的方便條件。對于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實踐中一般表現為侵吞、盜竊、騙取等非法手段。構成本罪,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這里的數額,應當累計計算。 【受案階段】 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負責統一受理、管理舉報線索。其他部門或者人員對所接受的犯罪案件線索,應當及時移送舉報中心。有關機關或者部門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是否立案的案件線索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查辦案件發現的案件線索,由偵查部門自行審查。舉報中心對于所收到的舉報線索要及時進行處理。 【審查階段】 偵查部門對于舉報中心移交的舉報線索進行審查后,應當制作審查結論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檢察長決定,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提請批準立案偵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的或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或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提請批準不予立案。對于屬于錯告的,如果對被控告人、被舉報人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向有關部門澄清事實。對于屬于誣告陷害的應當依法追究其責任。 【立案階段】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案件立案偵查的,應當制作立案決定書。決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應當制作不立案通知書,寫明案由和案件來源、決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據,由偵查部門在十五日內送達控告人,同時告知本院控告、申訴檢察部門?馗嫒瞬环,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書后十日內申請復議。對于不立案的復議,由人民檢察院的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辦理,并在收到復議申請三十天以內作出復議決定。人民檢察院對于未構成犯罪,決定不予立案,但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被舉報人應當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
法律咨詢點擊進入www.www.adamsnut.com 北京刑事辯護律師網(專注刑案,我們更專業) 全國刑事免費咨詢熱線18911845965
|